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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南省乡村人居环境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5:09:01 本文标签:云南省 人居环境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滇池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为激励全省各类组织和个人全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宜居美丽城乡建设,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表彰奖励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2019〕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办发〔2020〕1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奖评选表彰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参评,按时反馈材料。参评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皓、丹增顿珠、解斌,0871-64326356。

附件:1.20231129云建村〔2023〕169号 关于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2.云建村〔2023〕169号 附件1—8.doc

来源地址:https://zfcxjst.yn.gov.cn/yunnanshengtishengchengxiangrenjuhuanjingxingdong8658/zhengcewenjian8659/290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