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平稳发展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2〕26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平稳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内容的批复》(德政复〔2023〕9号)相关文件要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9月23日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名单进行了公示。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再次复核,现将拟发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的购房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公示(即:在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错误、遗漏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请及时反馈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692-2130166。
邮 箱:dhzzjjfgk@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定)附件:德宏州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2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补贴人员名单]
来源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5KWMKYVZ976460E16F4A4ED7B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