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防政规〔2022〕5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含当日)期间,在防城港市城区(港口区、防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含购房补助和契税补贴)。经审核,第四批次申请购房补贴的对象徐庆斌等2345户符合防城港市本级(含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3年11月30日前送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0-2829411。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窗口(防城港市房产透明交易中心2楼)
附件:1.防城港市本级(含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和
契税补贴汇总表(第四批)
2.防城港市本级(含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
贴汇总表(第四批)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4日
文件下载:
防城港市本级(含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汇总表(公示清单).xlsx
来源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175143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