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住建质安字〔2024〕43号
关于对湖口诚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申请恢复在九江市承揽新的监理业务报告的批复
湖口诚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及管网改造配套市政设施提升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3·10”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九住建质安字〔2024〕13号)精神,经复核,自从发文之日起,同意你公司在九江市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特此批复。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zdly/zlaqjg/tzxxfb/202405/t20240524_6558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