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有关规定,对《关于公布2020年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新建质〔2020〕1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的专家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通知》中入库的专家资格,自2024年4月1日起终止。
我厅将建立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信息系统,对专家入库、专家管理、专项方案论证实施统一的信息化监管。
特此公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3日
附件:
来源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1/da8f20df52444e8ea68d0542f897b2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