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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 公 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08:18:57 本文标签:平顶山市 企业资质 资质审查 房地产 开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查,对受理的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欢迎监督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375-2633688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2024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2024年3月25日

2023年3月第3批批前公示.doc

来源地址:http://zjj.pds.gov.cn/contents/36457/642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