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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 专项的比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15:00:37 本文标签:公共 租赁 住房 项目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真正惠及百姓,我委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受托单位承担项目的实地检查、问卷调查、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撰写报告、督促整改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

二、项目内容

为持续监测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运营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情况,及时掌握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实际居住状况,自2013年开始我委已连续十一年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管理情况调查”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24年将继续开展公租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比选内容分为两部分,由两个主体承担:

比选内容一: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

1.做好专项检查方案,包括专项检查的项目选定、时间安排、联络专家并分组,配合完成检查指标设计;2.做好检查前培训组织工作;3.组织专家对入住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管、受托物业企业服务现状进行现场检查;4.明确项目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5.配合做好项目评审;6.检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比选内容二:居民满意度调查

1.通过“互联网+现场”及大数据分析方式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2.小区综合情况的考核和评比;3.与前几年调查结果对比情况分析;4.专家评审;5.调查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23万元,其中“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16万元、“居民满意度调查”7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比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承担比选内容一:“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机构,应具有组织检查的经验和符合该项检查需要的专家队伍;

承担比选内容二:“居民满意度调查”的机构,应为社会专业调查机构或科研院所,有较强的问卷设计、调查组织和数据分析能力。

(三)承担“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负责人应为房屋管理领域专家;“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负责人应为调查统计类专家。

(四)具有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的经验,参与过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的优先。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组织及技术保障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六)参与政府部门合作相关介绍,参与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标准及内容:详见附表

(三)定选原则:

1.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第六条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市住建委(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8日15:00。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共5人,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杨婷 电话:010-55597296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附件:1.“公租房运营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2.“居民满意度调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3.参选函

2024年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项目专项检查》专项的比选通知附件.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来源地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436387847/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