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2030号安监大厦811室,邮政编码:518031,监督电话:0755-83282970,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单位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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