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州委大院第4栋房屋建筑安全性第三方鉴定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
(二)采购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最高限价:5.4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
1.第三方鉴定机构受我局委托,开展州委大院第4栋房屋建筑(面积约2000㎡)安全性鉴定。
2.第三方鉴定机构现场对楼栋安全性、抗震性进行鉴定,提出房屋安全管理建议,提交鉴定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政府部门的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企业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注册资金200万(包括)以上;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供应商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或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至少包含: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同时提供CMA认定证书)。
(五)具有相应、稳定的服务团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鉴定范围:州委大院第4栋房屋建筑(面积约1700㎡)安全性鉴定,具体服务地点马尔康市马尔康镇。
2.鉴定内容:州委大院第4栋房屋建筑安全、抗震性等。
(二)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对鉴定房屋按相应标准规范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一式叁份。
2.鉴定报告(函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格式)在鉴定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
3.供应商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查,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查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判定。
4.供应商出具的检查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各类印章齐全,检查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均应签字,否则报告无效。
5.实地检测人员工作中必须注重自身安全,在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房屋安全性等鉴定活动,鉴定检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承担。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服务内容完成截止;
2.服务地点:马尔康市马尔康镇;
3.付款方式:出具鉴定报告后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项。(注:最终报价为项目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最终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验收:
(1)按完成服务内容实际情况进行验收,供应商在完成所有委托检测工作并准备好验收材料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实施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名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2024年4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绕城路10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0837-2821722,13550047872
责任编辑:曾维堃
来源地址:http://zjj.abazhou.gov.cn/abzzfhcxjsj/c100004/202404/3bc4ff67a8824d4d9168b830e14164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