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远市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清远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的通知》(粤建科函〔2023〕8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委托清远市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接收,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寄送至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金茂翰林院4号楼3层(联系人:韦金玉,电话:0763-3156395),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1.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推荐汇总表
2.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申报书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的通知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的通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徐晓晴,联系电话:0763-3376010)
附件1.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申报书.docx
附件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的通知.pdf
附件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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