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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 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13:50:09 本文标签:自贡市 建筑业 

各区(含高新区,下同)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我市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的通知》(川建建函〔2023〕3297号)《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安排,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注册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在本市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企业,按全市建筑业企业的5%随机抽取20家建筑企业作为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是否存在企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情况。

(三)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情况。

(四)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否采用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管理项目,建筑工人是否按要求考勤,项目管理人员到岗率是否达到要求。

(六)是否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七)是否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

(八)是否上报主要经营指标等统数据。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由202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双随机”检查工作采取信息系统排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受检企业在建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对象是否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是否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区县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照 2023年建筑市场监管“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单(附件1),随机对受检企业承接的辖区内在建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建项目工地现场检查情况表》(附件 2),对本辖区内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附件3),并于 12月1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周密组织、落实责任,提高“双随机”检查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开展本轮检查同时不得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受检企业要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条件、市场行为等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移交处罚。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及项目,要进行重点督查和开展“回头看”。

(四)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于 12月 20 日前将自行检查及处理情况一并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并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中按要求录入检查结果。

联系人:梁华,联系电话:0813—2206151。

附件:1.2023年度建筑市场监管“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单;

2.自贡市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记录表;

3.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汇总表。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188348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