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荐全省智能建造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全力推进智能建造相关工作,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推荐全省智能建造专家并征求智能建造技术目录意见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智能建造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新型建造方式、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智能建造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推荐专家应当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院士及勘察设计大师、建筑工程大师等不限年龄;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或参加过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5.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6.熟悉智能建造领域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山东省智能建造政策咨询;
(二)参与山东省智能建造技术标准的制定评审;
(三)参与山东省智能建造相关项目不同阶段实施的评审及检查;
(四)参与山东省智能建造课题攻关,对智能建造在落地实施中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指导相关企业实施智能建造;
(五)参与山东省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各类推广活动,积极分享技术和项目经验;
(六)参与智能建造其他相关工作。
三、推荐专家应提交材料
(一)《山东省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专业能力、代表性工程业绩、参与课题研究、标准规范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山东省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人选报省住建厅审核。
五、其他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程序规范有效、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推荐人选符合要求,并填写《山东省智能建造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与《山东省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附件1)一并形成盖章版及电子文档,于2月24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科。电话:7979137;邮箱:rzszjjgck@rz.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docx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2/18/art_32695_10307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