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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发布日期:2024-06-10 17:52:01 本文标签:年度计划 唐山市 住房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统筹协调2024年度住房任务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2.《河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3.《唐山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

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

二、计划情况

(一)商品住房规模及用地供应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房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依据唐山市人口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结合近三年新增住房交易情况,2024年唐山市规划供应商品住房建筑面积652万平方米,用地供应341.12公顷。

(二)保障性住房规模

根据近三年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和2024年能够形成有效供给的房源情况,2024年,我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预计需求为2600套,其中:中心城区1000套(公租房99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套),各县(市、区)1600套(公租房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计划供应配租型保障性住房2705套。其中,中心城区1060套(公租房105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9套),各县(市、区)1645套(公租房12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516套)。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为行动指引,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导向,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我市住房发展阶段性特征,统筹推进、科学引导、依法规范我市的住房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市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地产市场纳入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对住房发展领域的协同工作机制作用。按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职责。

(三)持续督查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分管领域和区域的住房市场运行、住房保障需求变化,以及住房发展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及时跟进服务、引导推进、督促问责,保障住房发展总体目标的落实。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解读住房发展政策,稳定商品房市场预期,传播保障房惠民政策。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地址:http://zhujianju.tangshan.gov.cn/tszjj/jufagongshigonggao/20240605/1607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