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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建局关于征集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行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0:26:24 本文标签:房屋建筑 基础设施 株洲市 市政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工作组织建设,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湘建设〔2022〕30号)要求,强化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更好地支持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评优评审、质量抽查等工作,拟向各有关单位征集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建立“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信用良好;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参加专家工作,敢于担当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工作标准规范,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相应专家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五)身体健康,胜任专家工作强度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国家级专家或部分稀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专家工作职责

根据个人申报意愿、专业特长及工作需要,入库专家受委托,主要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工作职责:

(一)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策法规咨询、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行业规划指导等,出具专家意见;

(二)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管理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三)参与住房城乡建设有关项目、方案、成果的评审、评估、评价、论证等,出具专家意见;

(四)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权限内相关资质资格的评审、审查,出具专家意见;

(五)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有关项目的督导、检查、验收、情况处置和技术指导咨询,出具专家意见;

(六)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其他专家工作。

三、推荐方式

(一)个人申报材料

符合专家入库资格条件并申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的,需填报《专家推荐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个人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及注册类证书等复印件);

4.学术成果及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

(二)推荐申报程序

申请人认真填写《专家推荐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科。

四、相关事项

(一)申请人可以综合考虑个人专业特长及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申报担任一个或多个类别的专家;在《专家推荐申报表》中选报专家类别时,须同时选报该类别的专业领域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对入库专家类别或专业领域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变动结果将及时通知专家本人。

(二)专家每届聘期3年。确定遴选入库的专家由市住建局通知专家本人及其单位;

(三)原则上专家库每3年更新一次。在专家聘期内,将结合专家履职情况及实际需要,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

专家库建设是规范行业管理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市住建局专家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在推荐申报专家过程中,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工作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优秀专家推荐申报,如期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请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审查汇总后的纸质及电子资料请于6月7日前提交至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科统一汇总。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0731-28689174,28689173。

邮 箱:827032@qq.com。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二楼H区住建办公室

附件:1.专家库类别及专业领域分类表;

2.专家推荐申报表。

附件1、附件2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3日

来源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40523/i2202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