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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本级公租房承租人保障资格2023年度复核结果(第三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16:45:19 本文标签:贺州市 委员会 办公室 承租人 复核 

根据《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贺政办发〔2017〕100号)的规定及《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工作的通告》有关要求,2023年9月市房改办、八步区房改办、平桂区房改办联合开展乐居家园、城东新区公租房承租人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工作。现将第三批(周来生等16户)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经复核,周来生等13户家庭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详见附件1):

(一)周来生等6户家庭无需调整配租户型、保障类别;

(二)梁婵家庭因保障人数减少、人员构成调整等,不再符合配租二房一厅住房条件,配租户型应由二房一厅调整为一房一厅(调房时间,市房改办将视房源情况另行通知)。

(四)申桂雄等6户家庭因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变化,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但仍符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保障类别调整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缴纳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从2024年4月起按4元/㎡·月计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述家庭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凭主承租人(必须是保障对象)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合同续签相关手续。如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日在2024年4月30日后的,应自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天内凭主承租人(必须是保障对象)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合同续签相关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的,请及时向贺州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172525261)提出延期续签租赁合同书面申请,由工作人员做好延期情况登记。逾期未续签公租房租赁合同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届时将由市或市辖区房改办按政策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二、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经复核,龙一娣等3户家庭(详见附件2)因家庭名下有住房、家庭货币财产状况等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该类家庭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退出原租住的公租房。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退出的,应于2024年4月22日前向市房改办(联系电话:5132766)提出公租房过渡期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的,过渡期3个月(自2024年4月1日起算),过渡期内承租人应按8元/m2·月标准缴纳房租。

贺州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与该类家庭续签租赁合同,并负责做好该类家庭限期退房工作。对过渡期满后拒不退出的家庭,贺州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限时退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八步区房改办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5131185。

附件:1.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周来生等13户家庭)

2.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龙一娣等3户家庭)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周来生等13户家庭)

序号公租房项目名称配租户型房号所属县(区)保障对象类别家庭保障人数(人)主承租人姓名共同承租人姓名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意见事由备注
1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1-A-404八步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周来生钟碧云

周全

周莹

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1-B-702平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白水胜白佩芬

白鑫杰

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

3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1-C-808平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李玉菲李积伟

曾雅琮

李慕橙

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4城东新区公租房一房一厅1-C-1606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杨永生/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5乐居家园公租房二房一厅2-2-603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岑辉罗文

岑德

岑欢

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6乐居家园公租房二房一厅3-2-603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申勇良申勇华

申丽娟

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7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2-B-503八步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梁婵彭育文

彭秘

1.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保障人数调整:彭秘退出保障;

3.配租户型:调整为一房一厅。

1.车辆:彭秘有小车多辆;

2.住房:彭秘有住房1套;

3.配租标准:家庭人员构成不符合配租二房一厅条件,应按配租标准调整。

8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1-C-204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申桂雄柳秋萍

申梦芳

申梦诗

1.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保障人数调整:申梦芳退出保障。

1.车辆:申梦芳有小车1辆;

2.货币财产:申梦芳有存款较多。

9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1-C-702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袁秀凤翟舒婷

翟嘉裕

1.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保障类型:调整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货币财产: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

10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1-C-1608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陈云华罗素珍

陈思均

陈晋维

1.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保障类型:调整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车辆:家庭有小车1辆;

2.货币财产: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

11城东新区公租房二房一厅1-C-1404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黄有成蒋彩莲

黄燕

黄才华

1.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保障人数调整:黄燕退出保障。

1.车辆:黄燕名下小车2辆。

12乐居家园公租房二房一厅2-3-602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李林珍杨翠乐

杨玉飞

杨美彤

1.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保障人数调整:杨美彤退出保障。

3.保障类型:调整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货币财产: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

2.人口构成:主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与杨美彤间,不存在法定抚养关系,杨美彤不应列为共同申请人。

13乐居家园公租房二房一厅3-3-603八步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李修政周文英

李周依依

1.符合条件,继续保障;

2.保障类型:调整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货币财产: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

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龙一娣等3户家庭)

序号公租房项目名称配租户型房号所属县(区)保障对象类别家庭保障人数(人)主承租人姓名共同承租人姓名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意见事由备注
1乐居家园公租房二房一厅2-3-302八步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龙一娣林丽君

林丽红

何洪华

不符合条件,取消保障资格1.住房:家庭有住房1套;

2.车辆:家庭有小车1辆,有其他车辆1辆。

2乐居家园公租房二房一厅2-2-401八步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黄闯何海超

黄嘉祈

黄敏芝

不符合条件,取消保障资格1.住房:家庭有住房1套。

3乐居家园公租房二房一厅2-2-502八步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袁红光叶素莲

袁天德

袁露珠

不符合条件,取消保障资格1.住房:家庭有住房1套。

来源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181974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