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8-31至2023-9-7。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职改办);联系电话: 0571-85254245。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6page1.jsp?column1=8a129377887a18a901887a22531303fd
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评前公示.pdf
本文原文地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3/9/1/art_1692623_58917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