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文广旅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和修缮管理工作,我办组织编制了《佛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图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佛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图则_1
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子,联系电话:83387231)
来源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5979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