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马住建〔2016〕308号)、《关于继续实行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的通知》(马住建〔2019〕32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在市区2016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1日期间购买符合全装修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20元/平方米的补贴,该补贴每户只发放一次。经核查,目前有21户家庭重复领取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通过电话(0555-2362218)、短信、以及邮寄送达《关于退还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补贴资金的告知书》和银行打卡记录等方式通知相关家庭予以退回,现再次通知:请该21户申请人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将重复领取的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补贴资金退还至下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补贴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账户:340016592080530001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
逾期未退还资金的,将启动司法程序予以追缴。
特此通知。
(联系人:袁猛 联系电话:2362218、13339051680)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
来源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5140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