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印发《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9:00:37 本文标签:行动计划 吕梁市 装配式 产业链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和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座谈会议精神,着力统筹用好产业链工作抓手,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和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晋建科函〔2024〕162号)和《吕梁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2024年行动计划》(吕产业链领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为统筹用好产业链工作抓手,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主”企业,以晋西北建筑产业园区为依托,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引导各类建筑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汇聚,着力强化产业链企业协作配套,持续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整体提质增效,全方位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4年,力争培育1-2户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企业,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引领、专家技术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上一新台阶。提高城镇新建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7%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实现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营业收入4.5亿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研究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充分分析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现状,研究产业链制定产业发展目标,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开展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围绕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链主”的装配式产业链,紧盯“链主”企业配套需求、产业链薄弱环节,与“链主”企业加强协作,积极引导本地各类中小企业,特别是深耕专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2024年,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培育链核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以上,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密切协作、高效协同、一体联动的产业链发展生态。

(二)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政府+园区+链主”招商模式,推动产业链招商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依托本地政府招商契机,协同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主”企业,制定本地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招商方案,明确年度招商目标,锚定产业链领军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灵活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活动。主动对接链上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引进上下游企业,完善产业链配套。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举办招商推介会,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到吕投资。全市要落地招商项目1个以上,组织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活动2场以上。

(三)推行产业链“重大项目+链长+属地”共建模式。

以项目为牵引,推进全市装配式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鼓励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商品房开发项目等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建筑废弃物处理再利用。大力推广模块化房屋、轻钢结构住宅、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等乡村建筑,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地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重点项目清单,按“谋划类(对接洽谈中)、储备类(已签约未开工或前期阶段)、实施类(开工建设中,含新建类、续建类)”梳理项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并及时报送我局。

(四)推动关键性人才技术培育。支持企业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技能型产业工人、后备人才等多层次人才培育,鼓励本地职业技校和企业联合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新需求、新技术、新业态,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引导产业“链主”企业、链上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以及“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业链关键技术进行协同攻关,力争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全面提升产业链创新活力。

(五)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支持。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重点产业链培育激励政策,加大对装配式产业链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企业依法享受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活动。

(六)建立完善产业链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问题,优化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协作与配合,确保各环节高效运行。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制定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年度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工作落实。

每月15日前,已纳入产业链的建筑业企业要将运行情况报各县(市、区)主管住建部门和装配式产业链“链主”企业。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将产业链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住建局。年底,我局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产品的推广,充分展示当地装配式建筑产品特点和优势,提升产业链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加大对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措施和相关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5/t20240517_186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