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我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89187247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 被拖欠单位名称 | 拖欠单位名称 | 拖欠单位性质 | 合同(项目)名称 | 拖欠总额(万元) | 逾期未支付原因 | 备注 |
无 | |||||||
来源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4/3/29/art_1229322076_4374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