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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关于开展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3:20:40 本文标签:消防 排查 整治 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物业协会、各专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尤其是“1·19”河南方城火灾、“1·24”江西新余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为进一步抓好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筑牢小区安全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参考模板》(2.0版)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隐患巡查、发现、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的职责。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切实履行“自管小区”“三无小区”安全管理属地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和处置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市场监管、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对小区以及小区内经营主体的巡查机制,主动发现、制止、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突出隐患排查重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占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坏。

(二)是否有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道情况。

(三)常闭式防火门自行关闭功能是否完好;电缆井、管道井穿楼板、墙面孔洞防火封堵是否完好、有无杂物堆放;消防卷帘是否功能完好。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排烟风机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五)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状态。

(六)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

(八)灭火器是否有效,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九)有无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处停放,有无“飞线”充电情况。

(十)电动自行车是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是否规范安全,是否设置相应消防设施。

(十一)发电机房及储油间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十二)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完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

(十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十四)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人员持证上岗,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十五)是否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

(十六)从业人员是否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七)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三、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对“自管小区”“三无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安排专人收集整理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同步移送辖区消防救援部门。

(二)分类整改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社区对排查出的因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予以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排查出的消防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需维修、更换的,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社区第一时间告知小区业委会或全体小区业主,配合制定维修、更换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对排查出的因个人或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社区在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无效后,要及时上报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查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人员对物业服务项目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促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建工作督查组对各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暗访,对工作不落实、变通打折扣的辖区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力度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放置喇叭、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消防违法案件、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宣传,曝光一批负面典型,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小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压实自身消防安全防范责任,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者”的良好氛围。

请各辖区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邓亚君;联系电话:2313379。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

来源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xinwen/show/bc384d387419d548c47dad5f027cd2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