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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08 20:16:43 本文标签:建房 专项 整治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会议要求,大悟县扎实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及“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完成各项基础性任务,排查录入自建房238711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8463栋),初判隐患自建房3208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691栋),鉴定为C、D级1161栋,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301栋,消除重点隐患537处。要求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必须采取工程措施整治销号到位。

坚持高位推动,狠抓落实。按照“县委统筹、专班实施、乡镇落实、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半月一研究,一月一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每周召开调度会,每天通报排查整改进度,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制定了举报奖励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质量进度;各村党支部书记到乡镇政府领任务、签责任状,村干部分片分组包保到户,责任到人。

消除隐患,清零销号。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督促各乡镇(区)按时间节点落实C、D级危险房屋整改清零销号工作,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特别是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新发现的危房、重点风险区域的自建房等,果断处置不留后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危房不经营,经营无危房”。

齐抓共管,责任共担。压紧压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明确房屋产权人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根据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开展整治任务“双交办”行动,进一步明确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职责、流程,划定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的具体职责。

暗访督查,促进落实。联合纪检监察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了明查暗访行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点对点的交办,要求属地和相关责任部门按时间节点上报整改情况。对整治任务较重,体量较大,汛期灾害风险多发的乡镇进行了重点督办,动真碰硬促进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结合大悟县的实际建立了汛期房屋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发布的极端天气和洪涝等灾害预警,第一时间发布提示信息,组织人员加强重点房屋、重点区域的巡查。机制规定根据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督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大悟县住建局 朱定榜 李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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