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仕”小区相关业主:
来福仕小区业委会代你们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内容:1、修复23幢屋面;2、修复8-16幢、18-20幢、22-23幢房屋外墙。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23幢业主维修资金278224.32元修复屋面。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240户,面积24583.57平方米。此次共240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24853.57经统计,共176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户数的73.33%;同意产权面积18045.09平方米,占列支总面积的72.61%。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8-16幢、18-20幢、22-23幢业主维修资金721307.88元修复8-16幢、18-20幢、22-23幢外墙。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2327户,面积293431.66平方米。此次共2134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281043.34平方米。经统计,共1547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72.49%;同意产权面积185293.71平方米,占参与表决面积的65.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311/4d8256a70f054302b15dd38544363e7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