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高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水平,3月27日上午,市住建局举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宣贯会,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泓出席会议,市自规局、文广旅局、财政局、运河文投集团、扬子江集团,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广陵古城委,历史文化名镇代表,省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及局属各相关处室(单位)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泓主持。
本次宣贯活动邀请了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级高级规划师丁志刚前来授课。会上,丁志刚主任从江苏省情与历史文化概述着手,概述了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阶段历程,对《决定》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重点讲解和详细解读,围绕优化顶层设计、促进传承发展、推动合理利用、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刘泓副局长对《决定》的贯彻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抓好《决定》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决定》的学习活动,深刻把握条文内涵。二是强化责任,完善机制,落实好建立向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的相关工作。三是细化措施,加强保障,细化要素保障的各项工作举措,加强评估考核,提升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策划:王鹏 拟稿:吕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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