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9年6月28日对咸宁常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咸宁城际空间站C地块一标段工程项目核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12021810250102-SX-055)。该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恳请撤销绿地咸宁城际空间站项目C地块<施工许可证>的报告》,申请撤销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咸宁常青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经研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拟决定撤回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12021810250102-SX-055),并予以公告。
凡与上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68号住建大厦)。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3日
来源地址:http://zjj.xianning.gov.cn/xwdt/tzgg/202312/t20231213_33985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