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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8:41:26 本文标签:宿迁市 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建筑业是我市经济支柱产业,对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农民工人数较多,用工方式复杂多变,工作量结算周期较长,容易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利于推动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规范、促进经济质量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中秋国庆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制度落实,从源头消除清欠隐患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银行卡代发工资、“月清月结”等制度,推行项目现场维权公示牌及工资考勤公示牌,畅通维权信息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细化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完善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及人工费用等资金往来账目资料,从源头上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加大排查力度,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中秋国庆前组织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排查,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限期整改落实。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建设单位连带责任和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对发生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各部门要及时介入,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努力实现中秋国庆期间建筑工程领域欠薪案件“清零”目标。

四、聚焦重点项目,抓好重点案件处置工作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针对部分矛盾较为突出的工程项目,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安排专人跟进、约谈在建工程和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项目建设、施工、住建、人社和属地有专人处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对责任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请各地、各部门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上报我局。联系人:孙浪,联系电话:0527-84387321。

特此通知。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