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24〕177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我厅制定《2024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组织开展好2024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根据《2024年青海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平安青海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结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健全安全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各级住建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通过党委(党组)、党支部专题学习、干部培训、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企业要结合省内外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大家谈”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内容,立足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积极进行宣传引导。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情况和推动安全工作发展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注重挖掘本单位专题学习优秀亮点、本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聚焦有深度、有温度、有广度的优秀新闻报道,形成宣传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4.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地区实际工作情况,通过邀请燃气、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自建房等领域专家授课、集中宣传咨询、有奖知识竞答等方式,灵活选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集中宣传平安青海“十个一”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日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应急逃生避险知识等本行业领域特色内容。
5.持续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企业在建筑工地、厂(场)区、广场、社区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安全生产宣传物料,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企业要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社区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志愿者宣传“畅通生命通道”相关科普知识,观看《青海省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普及大讲堂》《燃气安全使用短片》等短片,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精准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市(州)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燃气、物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观摩会。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组织一线员工(班组)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安全生产月”期间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暨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桌面推演及现场演练观摩会,切实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及作业人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7.加强物业消防隐患排查。根据《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质量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通知》安排,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排查,履行告知、劝阻、报告等责任,积极宣传报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8.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围绕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及《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2024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双随机”检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检查,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安全月期间对各市(州)开展202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上半年“双随机”暨春季开复工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培训。
9.加强行业法规政策教育培训。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诚信体系宣贯,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和专题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假证危害、证书查询方式等内容。针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对安全规定、动火作业、违规电气焊等法规政策宣传和岗位安全培训;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分级分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其知险、明责、履责、尽责,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10.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曝光警示在消除安全隐患、倒逼责任落实、遏制事故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曝光警示机制、畅通曝光渠道;各地住建部门要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发挥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优势,设立曝光专栏定期开展隐患曝光工作,警示教育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牢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
11.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通过“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推广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掀起人人关注安全、监督安全的舆论高潮。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计划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人人抓安全、全员保安全的管理水平。加强活动统筹谋划、完善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确保“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二)创新工作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好主题宣讲教育、安全警示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安全排查整治等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活动实效。要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真正实现做实六月、贯穿全年,不断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有新的提升。各市(州)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图片、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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