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对《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建筑函〔2020〕30号)予以废止。文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22848481480007&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