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八步区房改办报来的林贵法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项目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4年1月8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林贵法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林贵法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申购的项目名称 | 保障类型 | 与主申请人 关系 | 婚姻 状况 | 姓名 | 本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申请保障人数 | 备注 | |
1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期项目 | 在本市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主申请人 | 初婚 | 林贵法 | 33000 | 2 | |
配偶 | 陈景美 |
来源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177899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