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根据《2024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部署,5月13日至5月17日,我市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秩序问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标前、标中、标后情况,结合合同履约评价层级指导,重点检查项目承发包、工程款拨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务实名制管理等。调研共抽查33个在建项目,发现147条问题,发出3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调研组未发现抽查项目存在“量身定做”招标条件,设置地方保护等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但部分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拖欠工程款,存在欠薪隐患;部分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参建单位人员未做到“应考尽考,个别项目虚假考勤;个别项目涉嫌违法分包等。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南靖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办理施工许可先开工,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厦门嘉华(东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有效期与合同竣工日期不符。
(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劳务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如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年产240万吨新型智能化功能性纤维及20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二期项目,多名建筑工人无考勤记录,桩基班组未在实名制平台录入信息,检查时段未提供桩基班组工人合同、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厦门嘉华(东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嘉华海景花园1-3、5-9号楼及地下室工程,实名制系统中项目状态与现场实际不符。
(三)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调研阶段,厦门住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的建筑功能粉体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监理单位人员未到场履职;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市政配套工程[纬一路(2#排洪渠至经二路)、经一路(纬一路至纬二路)]工程,项目总监及专监长期未到岗履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各方主体责任履职。建设单位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首要责任,规范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时拨付工程款,牵头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施工单位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规范分包管理,落实好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提高劳务实名制管理质量;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力,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
(二)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属地住建部门要立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经核实后逐条反馈整改情况;对调研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案件办理情况按时报送我局。
(三)强化违法违规查处曝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实现“整改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切实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附件:建筑市场行为和根治欠薪工作调研指导情况汇总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22959300040011&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