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贺州市有色冶炼总厂报来的罗清华等2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有色冶炼总厂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2户家庭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罗清华等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有色冶炼总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罗清华等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有色冶炼总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 ||||||||
序号 | 申请家庭类型 | 申购时间 | 主申请人姓名 | 婚姻状况 | 配偶姓名 | 申购时 家庭住房 情况 | 购房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备注 |
1 | 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2012年4月12日 | 罗清华 | 初婚 | 莫坤英 | 住房困难 | 15450 | |
2 | 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2012年5月22日 | 刘玉配 | 初婚 | 张碧霞 | 无住房 | 15500 |
来源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176218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