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对2023年第四季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的函》要求,我单位对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wps
附件2: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doc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来源地址:https://www.bijie.gov.cn/bm/bjszfcxjsj/zwgk/zhzf/202404/t20240415_84214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