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纪发〔2023〕3号)及《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建字〔2023〕34 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项目清单中,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随机抽取94个进行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市本级和所辖的5个县(区),发现需要整改的项目3个(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保金预留不符合规定。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批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5%,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3%”规定。
(二)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灵山县托管服务中心项目一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将承接过中小学校、幼儿园房屋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进行业绩计分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220kV亚能、亚碱线22#塔迁改工程招标,将企业完成或承接过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或者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评为优质工程奖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剖析发现问题,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对问题涉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约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区)要对照通知指出的问题以及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入查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实查深、立行立改。
(二)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传达并解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检查评标专家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情况。增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依法招标投标意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各县(区)招标投标问题项目清单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各县区招标投标问题项目清单
序号 | 检查地区 | 招标代理单位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存在问题 |
1 | 市本级 | E4507002846006121001 | 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批设备及材料采购 | 招标文件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5%,不符合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3%(含3%)的规定。 | |
2 | 灵山县 |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4507002846005970001001 | 灵山县托管服务中心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招标文件设定承接过中小学校、幼儿园房屋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进行业绩计分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 |
3 | 钦州港片区 |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4507002846006076001001 | 220kV亚能、亚碱线22#塔迁改工程 | 招标文件设定企业完成或承接过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或者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评为优质工程奖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 |
来源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75958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