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建发〔2024〕8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调查系统(网址:http://zaojia.jianshe99.com/cecaop/login/view.do?op=goLoginTongji,以下简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并提交2023年度的各项统计指标,做到应报尽报,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将适时对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报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验。
二、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统计调查系统上成功报送后,打印书面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连同本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并于2024年3月1日前报送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中介市场服务科。
联系人:李莎;联系电话:0813-8205723。
工作QQ群:自贡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群321531153。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76号)(详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1/9/e337e3234935479ab07bf5886cffbcae.shtml)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190921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