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复《舒城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以下称《图则》),自此,舒城县第三批15处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有了官方“指南”。
据悉,舒城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20日批准公布第三批历史建筑,包括江家大屋、独梁厅、晓天酱园厂等共15处历史建筑。为便于该批历史建筑的使用和管理,为历史建筑未来多样化的活化利用提供最大可能性,舒城县对15处历史建筑开展实地测绘和图则编制。
《图则》在价值认定和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每一处历史建筑确定了保护范围、管控要求及禁止使用功能,并提出了相应的核心价值要素和合理利用的建议。下一步,舒城县住建局将以《图则》批复为契机,协同各相关职能单位,深化规划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经济、社会效益,共同推进舒城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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