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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8 04:54:28 本文标签:黑龙江省 建筑企业 限期整改 

第1659号

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要求,我厅对在我省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开展了动态核查工作。

我厅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寄送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黑建函〔2023〕262号)(以下简称《通知》)。截至2023年9月21日,经查询邮件状态,仍有22家公司显示未签收或非本人签收,现采取公告方式送达《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51-53622495

附件:1.公告送达《通知》企业名单

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