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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南通全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拟命名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20:57:57 本文标签:物业管理服务 年度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通住建行党〔2023〕3号),对照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要求,通过各县(市)区创建申报和初评,市级部门组织评价验收,经择优筛选,现将拟命名的37个2023年度全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内,公众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706室,邮编226007。

附件:2023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市级示范点拟命名对象名单

中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2023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市级示范点拟命名对象名单.xlsx

来源地址:http://zj.nantong.gov.cn/ntsfgj/gggs/content/7cbaf71b-e971-4b96-a940-19a9efac3b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