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干净、整洁、安全、有序”工作原则,根据《抚顺市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抚顺市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责任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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