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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建局关于城投釜溪印象开发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6-08 12:19:17 本文标签:自贡市 建设工程 设计方案 

自住建勘设函〔2023〕49号

自贡鑫景城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城投釜溪印象开发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与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联合审查,原则同意按本次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自贡市东兴寺D1-46地块,总用地面积22816平方米,容积率1.54,建筑密度6.57%,绿地率27.84%。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1539.19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5035.3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51个。

二、在下阶段设计之前需完成绿化景观方案。

三、建筑装配率应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后期应将景观阳台的定期维护纳入物业管理,杜绝景观阳台违章搭建,始终保持建筑外观整齐、绿色、美观和使用安全。

五、施工图审查阶段,景观阳台等应单独开展结构专项论证。

六、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其他未尽事宜,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八、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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