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武汉开展城乡建设市级地方标准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2:38:26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武汉 市级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市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标准实施总体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要求,“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3个月以上,组织对本部门、本行业复审周期将届满的地方标准进行实施情况评估。”经梳理,《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4201/T582-2019)、《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4201/T583-2019)复审周期将届满,请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评估实施情况,形成《市地方标准评估情况反馈表》(见附件),盖章后于2024年6月25日前报送至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联系人:周胜蓝     电话:13886127192

邮箱:2949476370@qq.com

附件:市地方标准复审情况反馈表(样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来源地址:https://cjw.wuhan.gov.cn/hygl/zjgl/202405/t20240521_2405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