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升质量和效率,我局对施工类《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版部分条款内容进行更新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调整内容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2.0)(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中:
(一)专用条款5.投标资格5.1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删除:“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专用条款20.附件列表中增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选项。
(三)《投标承诺书》“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不存在借用或挂靠资质情况。保证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旦中标,保证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不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删除:“保证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使用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
三、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使用更新调整后的标准文本,不再受理发布未经更新调整的标准文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受理发布的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涉及招标文件修改的,应当按照更新调整后的标准文本对相应内容同时进行修改。
(二)请各相关单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网站下载新的《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2.0)(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三)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反馈。
附件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2).doc
附件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2).doc
附件3: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2)(非XML).doc
附件4: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2).doc
附件5: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2).doc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zjj.zhuhai.gov.cn/zjj/hygl/jzscgl/zbtb/content/post_3625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