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勘设公示〔2023〕3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a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勘察设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46-8087599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8号
邮政编码:257091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类型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垦利明珠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延续 |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 同意 |
2 | 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 延续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 同意 |
3 | 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延续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 同意 |
来源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3/12/15/art_37153_10307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