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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7:37:17 本文标签: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创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推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转型升级,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所有参与市“双标化”工地季度评价,且季度评价分数为80分(含)以上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按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市建管处负责市区项目、市轨道质安站负责过江隧道)提出申报。其中红色工地、智慧工地、绿色工地申报材料需按试点文件附件要求提供,安心工地申报材料提供质量保险试点情况统计表和保险合同复印件。

(二)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负责组织实地验收和项目申报资料的核查,评价意见和核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将拟推荐的工程在申报表里填写推荐意见,按得分高低排序,填写“四个工地”试点汇总表,同时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资料上报至市住建局。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请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认真审核。

(三)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结合市“双标化”工地评定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组织申报,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将对申报成功“四个工地”的项目进行统一加企业信用分。

联系人: 市住建局 黄 方 2885725

电子邮箱:sjw5905124@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红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4、关于开展“绿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稿).pdf

关于开展“红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稿).pdf

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稿).pdf

关于开展“绿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稿).pdf

来源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tzgg/8536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