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0号
为加强既有建筑鉴定报告编制工作的管理,提高鉴定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按照相关标准,我厅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既有建筑(安全性、危险性,抗震)鉴定报告参考文本(试行)》,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既有建筑(安全性、危险性,抗震)鉴定报告参考文本(试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