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量变更的情况,需要进行工程核减。工程核减协议书是双方就核减内容、金额、工期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本文将提供一份工程核减协议书范本,供相关人员借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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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书旨在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中出现的工程量变更进行核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书中所称的“工程量变更”是指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量与原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
第二章 核减内容
第三条 核减范围
本协议书核减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量变更的具体内容;
2. 工程量变更后,工程总价款的增减;
3. 工程工期的调整;
4. 其他因工程量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章 核减金额
第四条 核减依据
核减金额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工程量变更清单为依据,并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第五条 核减计算
核减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核减金额 = 工程量变更后工程总价款 - 原合同工程总价款
第四章 工期调整
第六条 工期调整原则
工程工期调整以工程量变更对工程实施进度的影响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工期调整方式
工期调整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顺延工期;
2. 缩短工期;
3. 调整工序安排。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
核减金额的付款方式与原合同约定一致。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工程量变更清单
2. 核减金额计算明细
3. 工期调整方案
签字盖章: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注意事项
在使用本范本时,请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修改相关内容。
核减协议书应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核减金额和工期调整应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保公平合理。
本范本仅供借鉴,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询问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