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工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将管廊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协议。随着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线入廊的推进,管廊工程租赁日益普遍。为规范管廊租赁行为,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范本。
一、 定义与解释
1.1 管廊工程: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规划批准建设的,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或者桥梁。
1.2 出租方:指拥有管廊工程所有权或依法取得管廊工程租赁权,并将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的单位或个人。
1.3 承租方:指依法取得管廊工程租赁权,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管廊工程的单位或个人。
1.4 租赁期限: 指本合同约定的承租方租赁和使用管廊工程的期限。
1.5 租金: 指承租方为取得管廊工程使用权而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
二、 租赁标的
2.1 出租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具体地点)的管廊工程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具体租赁范围以本合同附件一《管廊工程租赁范围图》为准。
2.2 出租方保证其出租的管廊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承租方入廊敷设管线的条件。
三、 租赁期限
3.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3.2 租赁期限届满前(具体期限),承租方如需续租,应提前(具体期限)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续租申请后(具体期限)内予以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标准为(具体标准,可按面积、长度、管线类型等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具体支付方式,如按月/季度/年支付)
(具体支付期限,如每月/季度/年的几号前)
4.2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照每天(具体比例,如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五、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依法出租管廊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对承租方使用管廊工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租方整改;
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承租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条件的管廊工程交付承租方使用;
保证管廊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管廊工程的安全隐患;
为承租方入廊敷设管线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5.2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依法使用租赁的管廊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
要求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管廊工程的维护和服务;
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出租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安全、规范地使用管廊工程;
做好入廊管线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配合出租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 入廊管理
6.1 承租方在入廊敷设管线前,应向出租方提交入廊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具体材料,如入廊管线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
6.2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入廊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具体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承租方审查结果。
6.3 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批准的方案进行入廊施工,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
6.4 入廊管线敷设完成后,承租方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 违约责任
7.1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管廊工程或提供的管廊工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承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2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违反入廊管理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3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 不可抗力
8.1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将事件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通知对方。
九、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具体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 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具体份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附件一:管廊工程租赁范围图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本范本仅供借鉴,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