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旨在规范建筑劳务公司与内包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1. 内包单位将按照约定,向建筑劳务公司提供劳务人员,并确保其技能和资质符合要求。
2. 建筑劳务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安排合适的劳务人员参与施工工作,并保障其工作环境和安全。
1. 建筑劳务公司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符合要求。
2. 内包单位有权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建筑劳务公司沟通协调解决。
1. 建筑劳务公司负责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并按时足额发放。
2. 内包单位应按照约定向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用,确保劳务人员的工资及时结清。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完工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为止。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或修改,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旨在就建筑劳务公司与分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劳务公司委托分包商进行特定工程项目的部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材料、设备的供应与管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工作分解结构》。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结束。如有需要延长合作期限,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分包商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劳务和材料,按时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并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结算费用。建筑劳务公司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及其他敏感信息,双方应当对该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情况,双方应当尽力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对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