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入伙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甲、丙三方共同出资,合作进行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
2. 本项目已建设完毕,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管理本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 合作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1.2 合作项目地点: (项目地址)。
1.3 合作项目内容: (详细描述项目内容)。
第二条 出资方式及比例
2.1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元),甲、丙三方出资比例为:
甲方: (百分比) %,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元);
乙方: (百分比) %,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元);
丙方: (百分比) %,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元)。
2.2 各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期限) 内,将各自的出资额以 (方式) 缴纳至 (账户名称)
(账号) 。
2.3 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按未缴纳部分每天 (比例) 的比例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
第三条 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3.1 本项目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按照甲、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
3.2 项目利润分配每年进行 (次数) 次,分别在每年的 (月份) 进行。
3.3 项目若发生亏损,由三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第四条 管理及分工
4.1 本项目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管委会由三方各委派 (人数) 名代表组成,其中甲方代表担任管委会主任。
4.2 管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制定和修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度;
决定本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审议和批准本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处理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
4.3 管委会会议由管委会主任召集,每 (期限) 至少召开一次。管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 (比例) 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4.4 除管委会外,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管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职责由三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项目转让
5.1 未经其他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权益。
5.2 任何一方拟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权益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其他两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2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发生争议的,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地点)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 (份数) 份,甲、丙三方各执 (份数) 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注意:
本协议仅供借鉴,实际应用中,请根据具体情况修改使用。
建议询问专业律师,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