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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公房买卖居间合同

发布日期:2024-09-04 08:36:03 本文标签:九江 公房 买卖 居间 合同 

九江公房买卖居间合同

九江公房买卖居间合同是九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制定的,规范公房买卖居间活动,保护买卖双方和居间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在九江市范围内进行公房买卖的居间活动。

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居间人促成公房买卖交易的公房产权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促成公房买卖交易的居间人。

买受人:拟购买公房的自然人或法人。

合同内容

本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公房基本信息:包括公房坐落位置、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性质等。

买卖价格:买卖双方约定的公房买卖价格。

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尾款、付款期限等。

房屋交付时间: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

居间服务费: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和居间人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买卖双方和居间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履行

居间人的义务:

按照委托人的委托,积极促成公房买卖交易。

向买卖双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公房信息和交易信息。

协助买卖双方签订公房买卖合同。

监督买卖双方履行公房买卖合同。

委托人的义务:

向居间人提供真实的公房信息和交易信息。

积极配合居间人促成公房买卖交易。

支付居间人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买受人的义务:

按照公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公房买卖价格。

在公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接收公房。

合同解除

本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委托人或买受人单方解除,但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其他情形。

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和居间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

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

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和居间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九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买受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九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合同范本

九江公房买卖居间合同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居间人名称)

买受人:(姓名/单位名称)

公房基本信息

坐落位置:

房屋面积:

房屋结构:

房屋性质:

买卖价格

成交价格:

付款方式

首付款:

尾款:

付款期限:

房屋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

居间服务费

服务费:

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受托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