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大屏施工协议是工程项目中针对多媒体大屏施工内容进行约定和管理的合同文件。它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技术标准、材料质量、施工工期、验收标准、保修条款等事项,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和质量达到预期。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各类多媒体大屏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大屏
户外电子显示屏
室内显示屏
监控大屏
会议大屏
第一条 总则
1.1 协议双方:
甲方:发包方,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和验收。
乙方:承包方,负责大屏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
1.2 工程名称:
具体工程项目的名称。
1.3 工程地点:
大屏安装和使用的具体地址。
第二条 工程内容
2.1 乙方负责以下工程内容:
大屏设备采购:包括大屏显示屏、控制系统、音响系统、支架等。
大屏安装: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大屏的安装和调试。
大屏调试:确保大屏画面清晰、色彩准确、音响效果良好。
大屏维护:提供大屏的定期维护和故障排除服务。
2.2 甲方负责以下事项:
提供大屏安装地点的施工图纸和基础条件。
配合乙方进行大屏安装和调试。
验收大屏工程并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技术要求
3.1 大屏设备的技术要求:
显示屏:清晰度、亮度、对比度、色彩还原度等。
控制系统:稳定性、兼容性、控制功能等。
音响系统:音质、功率、覆盖范围等。
3.2 大屏安装的技术要求:
安装位置:符合甲方要求,满足大屏观看角度和效果。
安装方式: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规范。
安装环境:满足大屏设备的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
第四条 材料质量
4.1 大屏设备材料:
乙方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取得相关认证。
乙方提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书和质保书。
4.2 施工材料:
乙方使用的施工材料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乙方提供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
第五条 施工工期
5.1 大屏施工工期:
双方协商确定大屏施工工期,并明确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工期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验收标准
6.1 大屏验收标准:
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
画面清晰、色彩准确、音响效果良好。
安装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规范。
6.2 验收程序:
乙方完成大屏安装调试后,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大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第七条 保修条款
7.1 大屏设备保修期:
乙方对大屏设备提供两年保修。
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7.2 施工质量保修期:
乙方对大屏施工质量提供一年保修。
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 付款方式:
工程预付款:甲方在工程开工前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分阶段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60%。
工程尾款:在大屏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10%作为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时完成大屏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提供的设备或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赔偿损失。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2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擅自更改大屏设计或要求,导致工程成本增加,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2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0.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